红河州 | ||
进出政策 |
离开当地政策 |
此地区暂无特殊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
进入当地政策 |
一、来(返)红河州提前报备。州外来(返)红河州人员,入红河州前,提前24小时通过“红河健康宝”微信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密切关注入州前7天内行程动态,若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电话和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或当地指挥部报备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 |
二、来(返)红河州注意事项。1.对7日内来自高风险区溢出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共同居住人员不能外出。经县市指挥部研判,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2.对7日内来自低风险区人员,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区域协查推送和社区网格管理,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在红河州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前3天严禁参加聚餐聚会,保持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得进入全州餐饮服务(含酒吧)、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菜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经县市指挥部研判,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各县市指挥部主动服务,指定具备健康监测条件的酒店对此类人员开展健康监测管理。3.其他地区(除高、低风险区外)来返红河州人员。根据目前全省疫情形势,实行“落地检”和“3天2检”,即“落地检”后间隔1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红河州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前3天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各地“落地检”核酸检测24小时结果互认,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的原则上不重复进行核酸采样。4.进入旅游景区,入住酒店、宾馆、民宿、客栈、旅社等要扫码并实名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5.跨省流动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抵达目的地后要按照属地要求进行“落地检”。红河州各县市在高铁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主要景区景点等地设有多个“落地检”核酸采样点,执行“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政策。进入红河州绿春县、金平县、河口县3个边境县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春县、金平县、河口县3个边境县离开人员,需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上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 ||
交通出行政策 |
民航 |
暂无 |
铁路 |
暂无 | |
公路 |
1.所有外省入返红河州司乘人员主动配合卡点工作人员查验行程卡、健康码和核酸检测证明,按照高速公路服务区指引走专用通道,尽量减少与本地乘客接触,与其他人保持1米线以上,不聚集,不扎堆,扫场所码,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接受免费“落地检”服务 | |
2.有新疆、西藏、内蒙古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非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在第一入滇地主动配合落实7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有四川、贵州旅居史的非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在目的地主动配合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有其他省份旅居史的主动配合实施“落地检”及“3天2检” | ||
3.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货车司乘人员,请积极配合各入滇公路卡点严格落实防控要求,主动在核酸检测服务点登记有关信息(含途经地、目的地) | ||
4.州外货车司机货运期间入红河州。应主动接受测温、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并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落地检”,在红河州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下车”“非必要不留宿”,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和聚集。离开红河州实行“即采、即走、即追”动态追踪机制,一旦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第一时间通知本人并通报目的地或途径地,实施相应的管控措施。对于途经中高风险区域,行程卡显示到过我州发布特定防疫政策的地区省份货车司机,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符合要求的,在检查点至目的地间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也可由收发货单位或属地社区(乡镇)派人引导货车至目的地,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短时间内不离开的,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 ||
水路 |
暂无 | |
个旧市 | ||
进出政策 |
离开当地政策 |
参照红河州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
进入当地政策 |
参照红河州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 |
交通出行政策 |
民航 |
暂无 |
铁路 |
健康码红黄码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现按照红黄码管理 | |
公路 |
健康码红黄码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现按照红黄码管理 | |
水路 |
暂无 | |
开远市 | ||
进出政策 |
离开当地政策 |
按照州级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
进入当地政策 |
按照州级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 |
交通出行政策 |
民航 |
暂无 |
铁路 |
暂无 | |
公路 |
根据开远市《关于办理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跨省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公告》要求,承运重点物资的运输企业根据自己承运的物品种类向各对口部门申领《通行证》,申领时要提供运输车辆司乘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如实将企业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车辆牌号、承运物品种类和重量、运输起讫点、承运司机和起止时间等信息,报《通行证》发放部门审核。承运企业司乘人员返程时,要向行业监管部门主动报备,严格落实开远市外来人员疫情管控措施 | |
水路 |
暂无 | |
蒙自市 | ||
进出政策 |
离开当地政策 |
非必要不前往国内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边境县市。如确需前往,请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情况,及时了解目的地防控政策及要求,提前规划好路线,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出发前必须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委会)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尽量减少外出 |
进入当地政策 |
根据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蒙自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 | |
1.7天内出现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人员抵蒙自后分类落实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居家期间不外出。其他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云南健康码”及“行程卡”绿码、绿卡正常进返蒙,同时提前24小时通过“红河健康宝”微信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密切关注入蒙自前7天内途经地疫情动态,入蒙自后若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或当地指挥部报备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入住宾馆、酒店、旅社等住宿场所要扫码并实名登记,需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并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
2.近期重庆、河南郑州、内蒙古呼和浩特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入(返)蒙人员按照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的通告执行。有重庆、河南郑州、内蒙古呼和浩特旅居史和有泸西县、昭通市鲁甸县旅居史的来(返)蒙自市人员实行“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 | ||
3.新疆乌鲁木齐、西藏拉萨、甘肃兰州、广东广州旅居史的来(返)蒙自市人员,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第1天、3天)核酸检测。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经过风险研判,到指定场所完成相应天数管控措施 | ||
4.来自境外及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等风险人员,管控措施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 ||
5.除以上地区的省外来入(返)蒙自人员抵达蒙自后要主动配合社区落实相关措施,一律进行3天内2次核酸检测;已开展“落地检”的入蒙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外,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或仍有本土疫情的省内州(市)来(返)蒙自人员要主动配合做好“落地检”和“三天两检”,即“落地检”后间隔1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24h内不重复进行核酸采样 | ||
交通出行政策 |
民航 |
暂无 |
铁路 |
暂无 | |
公路 |
暂无 | |
水路 |
暂无 | |
建水县 | ||
进出政策 |
离开当地政策 |
凡需要离开建水的人员,经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委会)同意后,持《红河州机关企事业人员疫情期间外出报备审批表》到建水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报备后方可离开建水 |
积极倡导广大城乡居民就地过节,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如确需前往,务必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并在所在单位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 ||
进入当地政策 |
凡进入建水的人员都必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检查工作等。一是中高风险地区入建返建人员管控措施: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建返建人员,赋红码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建返建人员,赋黄码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建返建人员,抵建后3天内再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二是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对入境人员,严格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对密切接触者,赋红码人员,严格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对密接的密接,赋黄码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三是近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来(返)建人员,通过“红河健康宝”小程序应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村委会(社区)、单位或酒店登记报备 | |
交通出行政策 |
民航 |
暂无 |
铁路 |
所有出行人员必须配合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做好进出站口及途中的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和个人防护工作 | |
公路 |
所有出行人员必须配合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做好进出站口及途中的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和个人防护工作 | |
水路 |
暂无 | |
石屏县 | ||
进出政策 |
离开当地政策 |
非必要不前往国内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边境县市。如确需前往,请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情况,及时了解目的地防控政策及要求,提前规划好路线,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出发前必须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委会)报备,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尽量减少外出 |
进入当地政策 |
根据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要求,石屏县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 | |
1.州外来(返)石屏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红河健康宝”微信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密切关注入屏前7天内途经地疫情动态,入屏后若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或县指挥部报备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 ||
2.高风险区来返石屏人员。来返石屏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展“落地检”。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采取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共同居住人员不能外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 ||
3.低风险区来返石屏人员。来返石屏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展“落地检”。按照11月17日《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入返滇及涉疫重点地区流入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7天内来自低风险区人员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区域协查推送和社区管理,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在石屏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前3天非必要不外出,严禁参加聚餐聚会,保持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得进入全州餐饮服务(含酒吧)、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菜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县指挥部指定具备健康监测条件的酒店对此类人员开展健康监测管理 | ||
4.其他地方(除高、低风险区外)来返石屏人员。根据目前全省疫情形势,实行“落地检”和“3天2检”,即“落地检”后间隔1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石屏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前3天严禁参加聚餐聚会 | ||
5.州内县市间流动人员管控措施。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县市。离开人员经属地指挥部同意后,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人员自由流动,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县市 | ||
交通出行政策 |
民航 |
暂无 |
铁路 |
暂无 | |
公路 |
暂无 | |
水路 |
暂无 | |
弥勒市 | ||
进出政策 |
离开当地政策 |
按照州级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
进入当地政策 |
按照州级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 |
交通出行政策 |
民航 |
暂无 |
铁路 |
暂无 | |
公路 |
暂无 | |
水路 |
暂无 | |
泸西县 | ||
进出政策 |
离开当地政策 |
1.非必要不出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 |
2.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国内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和高中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配合落实高中风险地区入泸返泸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合理安排出行,不前往国内出现疫情地区,并主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
3.出泸西车辆一律放行 | ||
4.周边村民通过检查点时,现场查验行程卡,未去过省外及省内涉疫地区的一律放行 | ||
进入当地政策 |
1.国内无疫情发生地区入(返)泸人员可自由流动,入(返)泸后须遵守和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管理措施 | |
2.对有疫情发生地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 ||
3.对有疫情发生地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 ||
4.对有疫情发生地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 ||
5.即日起,对9月22日—28日有西双版纳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实行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 | ||
6.即日起,对9月29日以来有西双版纳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实行“3+4”健康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 ||
7.即日起,对7天内有内蒙古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管理期限自离开内蒙古之日起计算 | ||
8.对7天内有西藏、新疆、贵州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 ||
9.对7天内有四川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继续实行“3+4”健康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 ||
10.所有州内入(返)泸人员,除3个边境县外,其他县(市)入(返)泸人员可凭“云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绿卡通行。州内边境县:(1)河口县入泸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2次上门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配合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要求。(2)金平县、绿春县入泸人员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并在入泸后尽快落地核酸检测1次,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州内其他县市入泸人员无需管控。10月7日从个旧沙甸入(返)泸人员,实行三天居家健康监测两次上门核酸检测。从即时(10.8日8:50分)起弥勒市、个旧市入(返)泸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完成落地检。县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调整相关管控措施 | ||
11.返乡学生等特殊群体,按照相应政策执行 | ||
12.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间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
13.提前主动登记报备。近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应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登记报备 | ||
14.对7天内有州外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默认混检,单检自费),免费检测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所有州外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要提前24小时主动利用微信小程序“红河健康宝”进行报备,并凭小程序报备记录及行程码就近到免费核酸采样点完成采样检测,并配合做好防控工作。免费核酸检测工作遵循“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 | ||
15.现场查验行程卡,如遇新疆、西藏、海南入(返)泸西人员,检查点值守人员应及时对车辆及人员进行现场管控,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指挥部。除新疆、西藏、海南以外省外入(返)泸西人员、省内涉疫但未划分风险区域的地区和边境县入泸西人员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通行,未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在现场进行核酸采集,采集完成后“即采即走”,现场值守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及时将相关人员信息推送社区,由社区纳入管控 | ||
16.现场查验行程卡,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及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经停史的入(返)泸西人员,以及省外入(返)泸西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红河健康宝”微信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提前通过“红河健康宝”微信小程序进行申报,但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现场签定承诺书后,予以进入泸西 | ||
17.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区的货运车辆(运送医疗废弃物、医用器械药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等),在司乘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并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础上,可实行提前报备、点对点运输(检查点值守人员联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等闭环管理措施保障通行;也可由收发货单位或属地社区(乡镇)派人引导货车至目的地,装卸后立即返回,并严格落实健康检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已超过48小时的货车司乘人员,可在现场进行核酸采集,采集完成后“即采即走即追”,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核酸检测结果如发现阳性立即实施管控措施 | ||
18.西藏、海南、新疆等重点涉疫地区来(返)泸人员7天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期间开展5次核酸检测)。在云南省内已完成7天“闭环健康检测“人员,提供相关凭证后,实施“3天2检”跟踪监测并上门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主动配合社区落实管控措施,期间不外出,遇特殊情况需外出时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7天内有海南三亚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期间开展5次核酸检测)。海南海口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一律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2次上门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主动配合社区落实管控措施,期间不外出,遇特殊情况需外出时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7天内有新疆乌鲁木齐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一律实行7天集中隔离(期间开展5次核酸检测)。对近7天内有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其他地方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第1、3天(间隔24小时)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2、4天各开展一次上门核酸检测。近5日内有昆明市(盘龙区、官渡区、石林县)、曲靖市(麒麟区、陆良县)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2次上门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配合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对有四川旅居史入返滇人员实行“3+4(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的管控措施。从9月13日零时起,对所有有贵州省旅居史入(返)泸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对9月6日-9月12日有贵州省旅居史入(返)泸人员实行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居家健康监测时间从入泸开始计算,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 ||
19.除西藏、海南、新疆等重点涉疫地区外,其他省外地区入(返)泸人员即日起,所有省外入(返)泸人员抵达泸后要主动配合社区落实相关措施,一律进行3天内2次核酸检测;已开展“落地检”的入(返)泸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入(返)泸人员入住宾馆、酒店、民宿、客栈、旅社等住宿场所,需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并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
20.州外省内入(返)泸人员,7天内有州外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全县在汽车客运站、主要景区景点等设置临时免费核酸检测采样点,执行免费落地检测“即采即走即追”,免费检测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省内涉疫但未划分风险区域的地区和边境县入(返)泸人员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阴性证明的,可在现场“即采即走即追”,入(返)泸后须严格遵守和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管理措施 | ||
21.州内入(返)泸人员,除3个边境县外,其他县(市)入(返)泸人员可凭“云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绿卡通行。7天内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入(返)泸人员,严格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高中低风险地区人员管控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 ||
交通出行政策 |
民航 |
暂无 |
铁路 |
暂无 | |
公路 |
暂无 | |
水路 |
暂无 | |
红河县 | ||
进出政策 |
离开当地政策 |
此地区暂无特殊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
进入当地政策 |
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及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经停史的来(返)红人员,以及省外来(返)红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红河健康宝”微信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 |
交通出行政策 |
民航 |
暂无 |
铁路 |
暂无 | |
公路 |
暂无 | |
水路 |
暂无 | |
元阳县 | ||
进出政策 |
离开当地政策 |
按照州级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
进入当地政策 |
按照州级疫情防控政策执行 | |
交通出行政策 |
民航 |
暂无 |
铁路 |
暂无 | |
公路 |
1.各县市通往元阳县(糖厂桥头、菱角塘、人民路东段路口、藤条江大桥、大麻迷、蛮板桥等各检查点)的道路,统一设置通行查报站,做好来往车辆、人员检查登记,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工作 | |
2.严格对外来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是否为红、黄码 | ||
水路 |
暂无 | |
绿春县 | ||
进出政策 |
离开当地政策 |
离开绿春县前必须通过 “智慧绿春”小程序申报离县申请,离县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两次检测时间需间隔24小时,在查验身份证、出行证、扫码亮码(即扫“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方可出行 |
进入当地政策 |
所有入县人员严格查验云南健康码(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绿春县前必须通过 “智慧绿春”小程序申报入县申请 | |
1.高风险区来返绿春县人员。来返绿春县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展“落地检”。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采取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期间申请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共同居住人员不能外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 ||
2.低风险区来返绿春县人员。来返绿春县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展“落地检”。按照11月17日《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入返滇及涉疫重点地区流入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7天内来自低风险区人员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区域协查推送和社区管理,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在绿春县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前3天非必要不外出,严禁参加聚餐聚会,保持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得进入全县餐饮服务(含酒吧)、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菜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县指挥部指定具备健康监测条件的酒店对此类人员开展健康监测管理 | ||
3.其他地方(除高、低风险区外)来返绿春县人员。根据目前全省疫情形势,实行“落地检”和“3天2检”,即“落地检”后间隔1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绿春县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前3天严禁参加聚餐聚会 | ||
4.州内来(返)人员管控措施。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县市来(返)人员经属地指挥部同意后,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 ||
交通出行政策 |
民航 |
暂无 |
铁路 |
暂无 | |
公路 |
暂无 | |
水路 |
暂无 | |
屏边县 | ||
进出政策 |
离开当地政策 |
此地区暂无特殊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
进入当地政策 |
一、来(返)屏边县提前报备。州外、州内边境县及有疫情县市来(返)屏边县人员,入屏前,提前24小时通过“红河健康宝”微信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村委会)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密切关注入屏前7天内行程动态,若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电话和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或当地指挥部报备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 |
二、来(返)屏边县注意事项。1.对7日内来自高风险区溢出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共同居住人员不能外出。经属地指挥部研判,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2.对7日内来自低风险区人员,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区域协查推送和社区网格管理,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在屏边县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前3天严禁参加聚餐聚会,保持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得进入全县餐饮服务(含酒吧)、商场超市、菜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麻将馆等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属地乡镇指挥部安排指定具备健康监测条件的酒店进行管理。3.州外其他地区(除高、低风险区外)来返屏边县人员。实行“落地检”和“3天2检”,即“落地检”后间隔1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屏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前3天不聚餐、不参加聚集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州内各县市“落地检”核酸检测24小时结果互认,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的原则上不重复进行核酸采样。屏边县在苗城入口、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地设有多个“落地检”核酸采样点,执行“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政策。4.绿春县、金平县、河口县3个边境县入屏人员,需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5.进入旅游景区,入住酒店、宾馆、民宿、客栈、旅社等要扫码并实名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
以上措施自2022年12月1日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动态调整 | ||
交通出行政策 |
民航 |
暂无 |
铁路 |
检查站点严格按照“六必查、三必问、一登记、六处置、三交接”要求,负责对进出车辆及驾乘人员进行“五查一测”(查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边通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体温)和出行目的问询。对发现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及边境县的要立即报网格管理组(联系人:李成,13987358950),无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原则劝返,如确需入屏的要执行最新防控政策。对发现的“红码”“黄码”人员一律上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联系人:李应斌,13769340758),同时做好人员管控。对发现的偷渡入境“三非”人员一律交公安机关处理。对不符合入县条件确需入县的,严格落实属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要求,由转运组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 |
公路 |
参照铁路出行政策执行 | |
水路 |
暂无 | |
金平县 | ||
进出政策 |
离开当地政策 |
非必要不出金。全县居民非必要不出金,因货物运输、物资保供等货车司机和因学因病因丧因其它特殊事项确需外出的,须通过“长寿金平行”小程序提前进行报备,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双采单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本人身份证、测体温,均无异常后方可离金 |
进入当地政策 |
1.入(返)金管控措施。入(返)金人员须接受“五查一测”,即:现场扫场所码查验云南健康码、查通信行程卡、查身份证、查“长寿金平行”、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体温,均无异常后方可入(返)金。若扫码有异常或来自国内风险地区的,按《关于调整金平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5号)相关要求进行管控 | |
2.出入边境乡镇。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从严管控边境的通告》要求严格执行 | ||
交通出行政策 |
民航 |
暂无 |
铁路 |
暂无 | |
公路 |
通往县外的路口设置疫情防控卡点,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行程卡”绿卡、“云南健康码”绿码及“通行证”的司乘人员方可出行 | |
水路 |
暂无 | |
河口县 | ||
进出政策 |
离开当地政策 |
1.非必要不离河,因病、因丧、因学、公务等特殊情况需离河的人员,必须经所在社区(村委会)审核同意,出具证明材料,同时须通过“智慧国门河口”小程序提前报备,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本人身份证、测体温,均无异常后方可离河。临时入河返程(离河)的人员,由所属行业部门(单位)及所在乡镇或社区(村委会)进行审批,出具证明材料 |
2.离河人员在离河前,要掌握目的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不前往涉疫风险地区,到达目的地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出行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 ||
进入当地政策 |
入(返)河人员,严格按照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最新发布的疫情风险提示要求执行,同时需通过“智慧国门河口”小程序和致电目的地社区(村)提前报备,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本人身份证、测体温,均无异常后方可通行。临时入河返程(离河)的人员,由所属行业部门(单位)及所在乡镇或社区(村委会)进行审批,出具证明材料 | |
交通出行政策 |
民航 |
暂无 |
铁路 |
暂无 | |
公路 |
建立进出县通道“点对点”驾驶员驳接机制,通过“车货进出、人不进出”的“换驾”接驳方式,保障货运物流运输顺畅 | |
水路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