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检察工作专场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2-09-19 10:00:00   【字体: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宗霞主持新闻发布会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 宗霞: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五十五场:检察工作专场发布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做优做实法律监督,依法维护公平正义,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同志,为大家介绍云南检察这十年来取得的经验成效,并就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黄为华女士;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施建邦先生;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杨永华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驻滇新闻单位和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三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大家观看云南检察这十年主题宣传片《云南十年·检察答卷》。

《云南十年·检察答卷》是最响亮的答卷,也是最庄重的答卷。接下来,有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黄为华女士发布新闻。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黄为华发布新闻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 黄为华: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云南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办理各类案件205.4万余件,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服务云南发展大局

这十年,我们与大局同向。紧紧围绕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走心做实服务大局重点工作,护航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举措更加有力。

切实维护边疆稳固。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63万余人,起诉59.57万余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批捕起诉“3·01”昆明火车站暴恐案、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等重大案件。坚决扛牢强边固防与疫情防控政治责任,2013年以来起诉跨境犯罪104084人,2020年以来起诉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犯罪856人。严惩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6323人,起诉人数从2013年的5384人降至2021年的3154人。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起诉黑恶犯罪16457人、保护伞479人,公诉孙小果案、乔氏家族案等一批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

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护安商惠企的营商环境。出台服务“六稳”“六保”、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等意见,积极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建设,稳慎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与省工商联共同开辟护航民企绿色通道。起诉非法经营、逃税骗税、侵犯知识产权、洗钱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6265人。对涉罪企业负责人、重要技术人才或者经营骨干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2013年至2017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0145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36亿元;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不断强化监检衔接,起诉职务犯罪6023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68人,营造公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厉打击侵吞挪用扶贫资金、制售假种子假农药等犯罪,在全国率先与监察委、法院、公安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联动机制,陈某鑫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检察机关与乡村振兴部门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主动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围绕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探索构建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机制,牵头建立长江上游六省(区、市)检察机关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生态检察”品牌。依法打击破坏土地、林业、矿产等环境资源类犯罪,起诉21759人,健全完善对“补植复绿”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机制。依法办理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16514件,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湖泊革命”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昆明市东川区小江河沿岸尾矿污染环境案等一批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普洱市检察机关“绿色检察”品牌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助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结合办案“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通过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协同相关部门整治校园性侵、金融监管、寄递安全等领域问题,以“我管”促“都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全面开展以案释法、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等工作,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倾心保护民生民利

这十年,我们与人民同心。聚焦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每一个案件都当作“天大的事”来办,以能动履职回应社会关切,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的成效更加明显。

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4273人。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起诉12458人。对“e租宝”、红河“皇家资产”等案件履行监督办案职责、推动追赃挽损。

守护老百姓“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坚决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毒米线”、非法经营疫苗等危害群众健康权益的犯罪,起诉650人。对农产品生产、食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特色小专项监督,立办网络餐饮、食品包装材料、药品安全等领域案件10729件,通过办案推动解决一批非法售卖“病死猪”“镉大米”等问题。依法打击和预防高空抛物违法犯罪行为,惩防并举整治“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高度关注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促进整改窨井盖安全隐患22.6万余个。

守护“少年的你”。推动建立党委领导的三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检察院的优势,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2017年以来,依法从严追诉、从重惩处性侵害、暴力杀害、伤害、抢劫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8074人;落实分案起诉、分级干预、犯罪记录封存等保护性措施,2013年以来,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6628人,开展帮教和特殊预防36611人次、心理矫治2223人次,近年来,未成年人涉嫌严重暴力犯罪、重新犯罪持续下降。监督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依法建议撤销不适格的监护人资格或者发出督促监护令。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1480名检察长或检察官担任2344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探索建立“军娃”全方位司法保护机制,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畅通涉法涉诉信访渠道,推行基层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把矛盾尽可能化解在基层、首办环节,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检察版。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群众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结果和进展答复率超过99%。积极推行检察听证制度,2021年以来,组织听证5111件,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探索多元化救助机制,对10583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04亿余元。依法支持起诉,帮助特殊群体兑现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等4.6亿余元。

三、坚持能动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这十年,我们与法治同轨。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作为高质量检察履职的应有之义,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法律监督质效更加优化,深化法治云南建设的步伐更加坚定。

做优刑事检察。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今年达到88.88%,较制度开始适用的2019年提高49.33个百分点。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诉前羁押率从2013年的73.18%下降至今年的38.97%。积极投入禁毒人民战争,起诉毒品犯罪70870人,保山市检察院“滇西禁毒检察利剑”品牌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优秀文化品牌二十强。坚持有错必纠,依法监督纠正钱仁风案、施伟案、卢荣新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冤错案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问题,建立巡回检察与派驻检察相结合的制度,对监狱巡回检察838次,纠正“减假暂”不当27597件,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2482人,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

做强民事检察。出台贯彻实施民法典指导意见,强化民事权利综合保护,精准办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构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并举的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多项数据居全国前列。依法受理审查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27645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125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847件,发出检察建议61924份。组织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探索建立与法院、公安联合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机制,对民间借贷、保险理赔、劳动争议等领域为获取非法利益而虚构事实打“假官司”的问题,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对1008件虚假诉讼提出监督意见。会同省法院制定民事执行与法律监督协作工作措施,规范民事执行和法律监督。

做实行政检察。积极承担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受理审查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082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诉讼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31件,推动“案结事了政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使869件行政争议案件从“程序空转”走向“峰回路转”。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林草局共同制定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措施,建立覆盖全省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专项活动,共同破解土地执法等领域工作难题。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云南建设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共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7179件,立案34585件,发布公告和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167件,起诉1431件,21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典型案例发布。在重点加大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领域损害公益突出问题监督力度的同时,积极拓展公益诉讼领域,探索办理一批涉英烈名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安全生产、旅游消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农业农村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绝大多数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在诉前得到有效整改,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四、坚持守正创新,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这十年,我们与改革同频。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聚力攻坚“破难题”,持之以恒“解新题”,不断释放检察“生产力”,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

持续推进检察体制机制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全面实行,全省先后遴选检察官3593名。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全面完成。检察官职业保障改革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交流。内设机构调整重塑,全省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由2367个精简至1109个,其中,业务机构占比近70%。

完善司法责任体系。突出“明责”,修订细化检察官权力清单,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强化“履责”,压实领导办案责任,实行领导干部直接办案通报制度,近两年,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案数居全国前列,改革经验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典型案例”。做实“督责”,细化机构、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压实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责任。科学“考责”,积极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完善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指标的业绩考评体系。严肃“追责”,设立检察官惩戒办公室,推动惩戒工作实质化运行,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

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政法机关监督制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与省公安厅共同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完善,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完善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建立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机制,强化流程监控和内部监督制约。

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全面应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与检察业务2.0的对接融合,打破“数据壁垒”,各项流程的网上协同办案率达90%以上;建立防篡改、安全认证等数据安全机制,形成“一案一卷”的整体数字卷宗体系;建成网上阅卷系统,实现律师阅卷“一次都不用跑”,用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五、坚持强化自身建设,锻造过硬云岭检察铁军

这十年,我们与时代同行。聚焦锻造一支忠诚为民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以“重自强”的强大干劲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检察司法的公信力更加提升。

坚持政治建检,筑牢政治忠诚。我们把政治建设当作生命线,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先后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以政治教育铸魂,进一步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坚持素质强检,提升履职能力。我们把培训练兵作为队伍建设的助推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等方式开展政治业务轮训、实训,常态化组织“云检讲坛”、法律实务讲座,健全检察官、法官、律师同堂培训制度。加大定向招录少数民族双语人才和本土生源人才力度,完善少数民族青年干部赴东部沿海发达地区长效培训机制,不断充实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加强跟班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强化业务领军人才培养,现有8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一大批业务尖子进入各个业务门类的专业人才库,大力挖掘培养办案效果好的典型案例,引领检察人员做专业领域的“工匠”“大师”。

坚持从严治检,保障公正廉洁司法。坚持“严”的主基调,积极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及其常态化,坚决肃清余毒流毒影响。持续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杜绝违规干预办案问题。以警示教育明纪,让涉案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法,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制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办法,与省委巡视办加强协作配合,推进系统内巡视巡察、政治督查的常态化、全覆盖,坚决抓好发现问题整改。

坚持基础固检,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我们把强基固本作为支撑点,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以政法编制统筹、员额适当倾斜、基建欠账化解、定向招录等措施支持基层检察院建设,以“精准扶贫”式措施定点帮扶全国薄弱基层检察院,4个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脱薄出列。融合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与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质量建设年”,践行“项目工作法”,落实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强化督查督办,推动高质高效管理。

十年磨砺,全省检察机关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杨群芳、全国“最美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双百政法英模”玉喃溜、“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毕起美、“全国三八红旗手”张维婷等先进模范人物和“全国模范检察院”安宁市检察院等先进集体,350名个人、499个集体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现有“国家级文明单位”19个、“省级文明单位”115个,全省检察系统为“省级文明行业”。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坚定政治立场,坚持宪法定位,坚守检察职责,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再次感谢大家,谢谢!

宗霞:

谢谢黄为华女士。

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平公正。云南检察铁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云南法制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法制报记者:

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都对云南的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非常重要的要求,请问,云南省检察机关是如何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施建邦先生作回复。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施建邦答记者问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 施建邦: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由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司法改革举措。这项司法改革举措自2015年试点、2017年全面推开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最高检的领导和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立足云南位处长江上游、生态保护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等实际,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面的独特优势,主动将检察公益诉讼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工作大局,始终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保护作为重点,共立办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1.6万余件,占公益诉讼办案总数的46.4%。这其中,有17件生态环境类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安宁市检察院办理的温泉地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十大精品案件”。

一是主动融入大局,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围绕长江大保护、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等重大工作部署,及时组织开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和九大高原湖泊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行动,坚持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多种监督方式,推动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非法占用河道湖岸、非法排污及黑臭水体等突出问题的整改解决,其中,丽江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金沙江流域非法网箱养殖系列案件等3个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二是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保障生物生态安全。结合我省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实际,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部署开展生物多样性检察保护专项监督行动,立办涉滇金丝猴、长臂猿、红豆杉、野生兰花及野生动物栖息地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900余件。省检察院与林草等部门深入哀牢山、高黎贡山等国家自然保护区实地调研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发布生物多样性“倡议书”。制作并展播《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官在行动》宣传片(册),营造人人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协同,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工作要求,加强与生态环境、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常态化协作配合,推送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衔接机制。围绕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的重点,推动建立渝川黔滇藏青六省(区、市)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与藏川青甘新等检察机关共建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生态检察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泸沽湖、赤水河等跨省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省际检察务实协作,提升上下游、左右岸全流域、跨区划联动协作保护的质效。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勇担“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职责使命,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守护七彩云南蓝天、碧水、净土、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谢谢。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请问《意见》实施一年多来,我省检察机关有些什么贯彻落实措施?特别是在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促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方面,有什么举措和成效?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有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杨永华先生作回复。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杨永华答记者问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杨永华:

我来回答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你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关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在法治监督体系建设中,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发挥着特殊而重要的作用。党中央于2021年6月,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和职责使命作了精准阐释:一是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二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三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四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五是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五句话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充分的法律依据、坚实的制度基础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深刻反映了党中央对加快形成更加完善的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邃考量。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为新时代党的检察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省委对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云南实际,及时制定《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有关省级部门的支持配合责任。

为答好新时代法律监督答卷,一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员、全系统、全环节抓好学习贯彻,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

一是高位统筹推动抓落实。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落实,各级检察院主动向当地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推动将党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纳入本地党委工作大局,形成在党委领导下共同推进落实的工作格局。目前,已经有9个州(市)委出台贯彻落实文件,其他州(市)也在出台审议,为检察履职提供了强有力领导和支持。我们践行“项目工作法”,落细落实贯彻措施,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的责任清单,形成174条具体贯彻措施,绘制了云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施工图”,正在扎实稳步推进。

二是有力服务大局强保障。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更高政治责任、更重履职要求,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一方面,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制度安全、经济安全、网络安全和社会安定的犯罪。统筹多措并举,防范和化解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各种风险和隐患。另一方面,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的对立面,促进社会的内生稳定。以能动履职保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释放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三是加强协调联动破难题。与省公安厅建立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查办重大疑难犯罪案件听取检察意见制度,全省已有150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运行,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与省法院建立民事执行工作“共推”机制,制定了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指引,完善了民事执行法律监督措施。与省司法厅建立健全派驻监狱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施监狱检察统一派驻制度,出台“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

四是强化跟踪问效建机制。我们将党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对下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一体化优势,充分突出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不同办案优势,加强跟踪督促,推进上下联动,共同抓好落实。抓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把政治、业务、队伍建设深入融合,进一步把法律监督工作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

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是检察机关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进入新发展阶段,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法律执行和实施仍是亟需补齐的短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通过行使法律监督权,既做法治实施的参与者,也做法治监督的推动者,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的全面履行,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高质量的法律监督成效,有力推进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努力为云南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谢谢!

宗霞:

谢谢杨永华先生。

时间关系,请记者朋友提最后一个问题。

 

 

新华社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社记者:

我们都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云南省检察院单独设立未成年人检察部后,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黄为华女士作回复。

黄为华:

感谢新华社记者,新华社对我们检察机关历来都给予很大的关心和关注。对刚才这位记者的提问,我做以下回答。

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2019年以来,根据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全部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或者办案组织,专门机构设立以来,共办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3万余件,这里我简要介绍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推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省检察院的积极推动下,成立了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检察院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决定将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目前,全省三级都建立起党委领导、多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及其协调机制。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今年1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16.2%,未成年人涉嫌严重暴力犯罪占比由2018年的47.7%下降至2021年的28.5%,今年也还在下降,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也由3.98%下降至2.46%,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效果持续向好。

二是积极践行双向保护理念,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方面,遵循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今年1-8月,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分别达到52%、42%、33%,较2018年同期分别上升了约23、24和11个百分点;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予以严惩,确保管束到位。另一方面,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全省已建成“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69个,会同有关部门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经济、身心康复、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185万余元。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实现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进行集中统一办理,建立“一案多查”模式,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面开展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活动监督等工作。自2021年以来,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执行、审判活动监督、支持起诉案件100余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99人,直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320人;纠正看守所混管混押573人,监督纠正社区矫正63人;办理未成年人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500余件。

四是通过“融入式监督”能动履职,促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有机融合,努力实现“1+5>6”的更佳效果。发出“督促监护令”1699份,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围绕融入学校保护,依法促推学校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督促公安、教育等部门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4228所,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问题1572个,起诉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案件逐年递减,2021年较2018年下降51.77 %。

五是深入开展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加强军人家庭子女司法保护。省检察院与昆明军事检察院积极协作,出台了《关于成立云南省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云南省军地检察机关加强驻滇部队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工作指导意见》,成立云南省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合办公室,将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检察职责。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主动与驻地部队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当地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需求,根据实际情况为军人家庭提供帮助。这项工作得到中央军委的肯定并向全国推广经验。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持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加扎实,履行好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协同各方更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心守护祖国的未来。

再次感谢新华社的记者。

宗霞:

非常感谢黄为华女士,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感谢三位发布人的发布和解答。

在他们的发布中,我们看到了云南检察十年波澜壮阔、催人奋进的发展。云南检察铁军践行对党忠诚,不负人民,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也捍卫了司法的公正公信。站在新的时代起点上,云南检察机关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检察力量,也将再一次向全省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希望记者朋友一如既往关心关注、宣传报道好我省检察工作的成效,共同捍卫司法公正,服务人民群众。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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