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起草了《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9月13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寄至: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昌路26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2. 意见建议请发至邮箱:ynsdfb2016@163.com。
附件: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2日